有的项目未批先建妨碍黄河行洪安全,有的项目未经批准长期违规取水,有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造成严重污染……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4日通报的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黄河有关情况中,这些侵害黄河的行为被指出。
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中,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防洪安全、工业污染和矿山生态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719件,制发检察建议2341件,提起诉讼125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公益损害问题。
黄河流域部分地区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严重,有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尚未获批即开工建设;一些企业的工程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违规取用水等行为,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水土流失防治。
有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工业废渣填埋场未铺设防渗层,未按环评要求分区分类回填,造成严重污染;有的矿区未按要求实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尾矿库未采取有效防渗和排洪截洪措施,存在较大风险。对此,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开展修复治理,加大工业污染协同治理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据最高检通报,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不仅存在项目未批先建妨碍行洪等情况,个别地方甚至在河道中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使河道失去防洪泄洪功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向有关地方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及时消除行洪隐患。
此外,检察机关针对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责任,开展损害修复。
据悉,检察机关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继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黄河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记者刘硕、朱高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