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5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答记者问时透露,2020年1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计审查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2000余件。
上述2000余件案件中,已办结1600余件。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反映“限制律师会见通信”的,共计600余件;反映“未送达文书或告知移送情况”的,共计300余件;反映“不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共计200余件。各地在办案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查实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1200余件。在查实的案件中,通知纠正70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500件。
徐向春强调了律师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提到目前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值班律师、量刑协商等领域又出现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新老问题交织的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现状与人民群众对法治、人权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有差距。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了一起律师申请知情权的监督案,涉及办案机关重大程序性决定作出后,律师的知情权问题。
“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不能及时知悉重大程序性决定等问题,既有办案机关自身执法不规范、办案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也有律师与办案人员沟通不畅、信息对接不及时等因素。”徐向春说。
根据通报,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牵头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合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范了问题的发生;同时,推动办案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运用智能化手段,破解信息沟通不畅等难题,保障律师知情权。
接下来,如何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记者了解到,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中,已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未设置律师“绿色通道”,未成立专门办案组或未有专门检察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比申报;对认真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优先作为评比表彰对象。
新京报记者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