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天津市一商场内的新西兰进口冰淇淋店,未按规定录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系统,且店内所有接触或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无七日核酸检测证明。
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某多次拒绝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命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情回顾:
1月16日,在执法人员再三要求下,章某提供了店员身份信息,经查发现店员身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做过核酸检测。
1月17日执法人员当场送达了《关于印发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的通知》,由店员代为签收。
而两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仍未作出任何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查封,待整改完成后可恢复经营。
1月20日上午,越秀路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在其货柜和冰箱上张贴了封条。
由于法定代表人章某不在店内,店员拒不签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文书留置送达。
店铺查封后,章某不仅没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整改,反而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并擅自撕毁了封条。
联合执法法人被行政拘留
当天(20日)下午,天津市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前往现场,致电法定代表人章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据悉,公安部门目前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1月22日下午,该公司按照“五不准”的要求将店内2名从业人员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以及在售批次货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及消杀证明、店内消杀记录提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并已将在售批次货品全部录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执法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当日下午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至该公司,由会计盖章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