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午休自发组群约球猝死 工伤认定争议【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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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午休自发组群约球猝死 工伤认定争议【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19 00:32: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3

李先生在午休时间和领导、同事相约打羽毛球,不幸猝死。人社部门经调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李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对此不满,将案件诉至法院。近日,平谷法院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是某公司的高级业务经理。去年1月某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他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某等五人前往公司附近的羽毛球馆打球。李先生在下场休息时突然倒地,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公司随后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部门经过调查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张女士认为,公司董事赵某建立了羽毛球微信群,并组织了事发当天的活动,还预定了场地。她认为这次活动是为了公司内部比赛备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予认定为工伤。

然而,公司代理人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涉案群并非公司组建,而是一个球友群,群成员中有的并非公司员工。午休时间约球是员工多年来的自发习惯,谁组织、谁参加全凭自愿。对于事发当天的具体组织者,代理人表示不清楚。

法院审理认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比赛、团建等活动或者是为了备战比赛而参加单位组织的日常训练活动,会具备事先通知、统一组织等特点。本案中,根据当事人陈述和在案证据,球友群是员工自发组建的,事发当天的活动仅为微信群内的“约球”,没有证据证明与公司内部羽毛球比赛有关。因此,法院对张女士的主张难以采信。人社部门的决定并无不当。据此,法院认为张女士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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