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山西某高中一学生晚11点后上厕所被指严重违纪并勒令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随后,河北一所高中也被曝出类似情况。这种规定和处罚让人感到不解。
学校规范学生按时进入宿舍就寝本是出于好意,但如今连上厕所都被限时禁止,这似乎有些过头了。如果这是正常规定,那么学生内急时只能憋着吗?
网传的一份《学生检讨反思承诺书》显示,事件发生在11月20日22点48分,在“B3一楼厕所”。图片模糊,但可以看到“肚子痛想上厕所”“扣分”“不再上厕所”等字样,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从记录来看,学生“违纪”处理显得非常正式。
对于这一规定,执行者或许没有错,但如果要质疑,应关注规定本身是否合理与科学。消息在网上热传后,当地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规定就寝时间闭灯之后40分钟内不允许出寝室。熄灯后40分钟内禁止如厕。
然而,如果学生确实肚子痛或拉肚子,该怎么办?找老师请假方便吗?是否有畅通的特殊情况请假渠道?总不能让孩子忍着肚疼甚至拉在裤子里吧。这种情况让学生十分为难。
无论是校园规定还是其他制度,都应该尊重人的基本生活权利。禁止如厕这样的规定无论如何解释都很难说得通。活人不能叫屎尿憋死,不是吗?
因为上厕所被处理、记过和扣分,这让人感到气愤,不符合正常逻辑。这种强行的“统一规范”不尊重人的生理需求,显得简单粗暴。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而不是限制人的正常行为。有网友认为,就寝后40分钟不让如厕可能是为了方便查寝和学生安全。
我们相信学校的初衷是好的,但也不能因此让学生憋屎憋尿,尤其是特殊情况需要上厕所时受处分,确实有些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