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自贡一位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见企业围墙边的枇杷长得不错,攀爬围墙并摘取栽种在企业围墙内种植的枇杷。被企业员工发现后,殴打致轻微伤。6月16日,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对环卫工处以行政拘留4日,对红运逆止器公司人员史某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元,史某茂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
此事引起网友强烈关注和反响,追问“环卫工究竟偷了多少枇杷?是否构成盗窃违法行为?”
警方回应:处罚既依法又合情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板仓派出所负责人和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行为人和在场证人,并调取涉事企业及邻近企业监控设施,确认存在爬墙摘取墙内枇杷举动。
4月21日下午3时许,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工人马某、梁某芬二人在板仓工业园区富川二支路红运公司路段清扫垃圾。马某攀爬企业围墙并折断树枝摘取栽种在企业围墙内的枇杷,梁某芬则在树下帮助拉住树枝。围墙内企业员工发现后斥骂马某等人,马某等人也大声回骂。企业员工史某、史某茂出来斥骂马某等人偷摘枇杷,马某拒不承认,遭企业员工指着摘取的枇杷和掉落在地上的枇杷指证。
双方言辞激烈发生争吵,史某茂用手推搡马某头部,马某即用扫帚挥打史某茂腹部,被史某抓住扫帚。在此过程中史某用拳头击打马某的左眼眶。此后双方争夺扫帚,再未发生肢体接触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