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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之前曾不予认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8 00:05: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69

原标题:女子疫情期间居家办公被害身亡 最新进展:已被认定工伤

2020年6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自然资源局一名职工柴媛在居家办公期间,被一名歹徒入室行凶身亡,遇害时年仅34岁,未婚。

当天上午柴媛还在工作,下午就与家人、同事失去联系。

柴媛死后当地人社部门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原认定,当地人社部门重新认定。

8月1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当地人社局已重新作出认定,认定柴媛为工伤。

北青-北京头条此前报道,柴媛34岁,是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人才引进到大庆市规划局(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因为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柴媛在租住的房子内被歹徒杀害。

这名歹徒是在同一小区开早餐店的靳某琦。

6月16日,靳某琦在小区内行凶造成两死一伤后潜逃。

6月18日,潜逃的靳某琦又返回小区将柴媛杀害,并在当晚躲避公安机关抓捕时坠楼身亡。

家属整理柴媛遗物时发现,6月18日上午柴媛一直在处理工作事务,在11时21分后还上报了一份周工作总结。

家属认为,柴媛在居家办公时遭遇意外,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向大庆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2020年9月2日,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柴媛家属对该决定不服,向黑龙江省人社厅申请复议。

2020 年12月21日,省人社厅也维持大庆人社局作出的决定。

家属不服,2020年12月31日,柴媛的父亲将黑龙江人社厅和大庆市人社局告上法庭,同时将柴媛生前所在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列为第三人,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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