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迷药罪恶①|117起迷奸案侵害187人含儿童和男性,仅9人逃脱
【编者按】
药,虽有毒药良药之分,但其本身无过,而在于使用者的善恶。即便是良药,若为恶者用之,也会变成致命的“毒药”。在城市的一些隐秘角落,经常可见一些不法分子喷印兜售迷药的“广告”,而这背后所隐藏的罪恶早已形成了犯罪链。澎湃新闻对公开的117份迷奸案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近三年来迷奸案件较以往多发,且多为熟人作案。受害人被迷晕后能够逃脱的寥寥无几,而犯罪分子所用“迷药”部分是用于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物,大多被我国列管,但售卖迷药的不法分子仍为了暴利铤而走险,为淫者作伥。
这是众多性侵犯罪案件中的一个隐秘角落。
2020年7月,深圳“女顾客遭男伴下药”事件再度引起了人们对涉迷药性侵犯罪的关注。在此类案件中,一些本作为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物被不法分子贩卖,成了犯罪分子实施性侵害的“作案工具”。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起强奸案中,贵州省普安县5名男子在KTV包厢内将迷药掺入啤酒中,诱骗4名女性友人喝下,并趁她们神志不清时,多次实施性侵。尽管一名受害人中途清醒,奋力反抗并咬伤其中一名男子,但因药效作用最终未能逃脱。
澎湃新闻以“迷药”为关键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在680起相关案件中,使用迷药实施性侵的案件共有117起,受害人多达187人,其中有12人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仅11岁,有11名受害者为男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17起刑案中,有近6成为熟人作案,作案地点多为KTV、酒吧、会所等娱乐场所。违法犯罪分子通常将含有三唑仑、氯硝西泮、氯硝安定或劳拉西泮等成分的迷药掺入饮料或酒水中诱使受害人饮用。187名受害人在喝下迷药后大多出现头晕、嗜睡等症状,继而意识不清,仅20人曾反抗侵害,但成功逃脱的只有9人。另有至少15人在案发后因持续昏迷,或呕吐不止被送医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