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实施即将满月,记者注意到,由于适应《民法典》内容的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尚未出台,北京市不同区的婚登处对申请离婚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不同要求。
离婚到底要带什么?各区如何要求?记者逐一采访北京16个区的婚登处,就各自要求进行汇总整理。
申请阶段要准备哪些材料?大致分三种情况
目前,海淀区、东城区、昌平区、平谷区、门头沟区要求,申请阶段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草稿、照片。工作人员就协议书内容和格式进行审定,修改至符合要求;若未准备离婚协议书,则需在工作人员协助下草拟一份。冷静期过后,来办理离婚的,需提交最终版协议书。
石景山区、怀柔区、延庆区少了提交照片的要求。申请阶段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草稿。若未准备离婚协议书,则需在工作人员协助下草拟一份并提交。照片不作提交要求,若携带了,工作人员会帮助审核是否符合要求。同样,冷静期过后来办理离婚的,需提交最终版协议书更换原草稿。
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密云区、房山区目前要求提供的内容较少,申请阶段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即可。若携带照片、离婚协议书,登记员会帮助查看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若未携带,则发放相关须知提醒准备,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书模版。丰台区民政局婚登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现场提供自助打印服务,可现场准备协议内容。
为何有的婚登处要求申请阶段提交离婚协议书?
由于适应《民法典》内容的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尚未出台,现阶段针对婚姻登记的流程细节仍有极少部分依据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因此,目前北京各区婚登处要求提交的材料仍有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