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日报》报道,1月22日下午,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有为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王新伟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新伟为沈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王新伟原任河南副省长,他此前一直在河南工作,这是他首次跨省履新。
据公开简历,王新伟1967年8月出生,河南宝丰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他1991年从浙江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南平顶山,17年间先后在市税务局、市委组织部、湛河区、新华区、舞钢市工作。
2008年,王新伟离开平顶山,升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2010年起援疆工作4年,历任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在新疆担任农十三师副师长、哈密地委副书记等职。
2014年2月,王新伟结束援疆回到河南,任安阳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11月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6年2月任市长,2018年9月调任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0年3月,王新伟晋升河南副省长,成为副省级干部,并继续兼任郑州市长至年底。
2020年12月底,时任开封市委书记侯红调任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新伟卸任该职,至此番北上沈阳履新。
原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有为,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曾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信厅厅长、辽源市长、辽源市委书记、省发改委主任,2015年11月升任吉林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