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北京市区纪委监委今日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州区张家湾镇张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绍仿,村委会副主任李海强违规使用村集体车辆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间,李绍仿先后25次使用村集体车辆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价值共计人民币9044.91元;李海强先后13次使用村集体车辆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价值共计人民币4966.34元。2020年9月,张家湾镇党委决定,给予李绍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海强身为中共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