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消息,家庭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今日发布,全文如下: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家庭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申请应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二)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六)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七)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八)外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