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轩)北京今日(12月30日)公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根据方案,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项目负责人被更多“赋权”,拥有管理经费支出、团队组建、绩效分配和资源支配等管理权限,并被支持到企业兼职进行成果转化。
12月30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十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从激发创新活力、建设创新策源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加强创新投入、创新组织管理六个方面提出了28条改革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医管中心主任潘苏彦介绍,北京医疗卫生和医学创新资源丰富,在2018年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医疗服务各项指标名列前茅。2019年,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新立项科研项目共计5649项,科研经费23.2亿元,转化科技成果43项,转化合同金额达1.8亿元。
不过,北京在获得国家自然基金等重要科技项目的数量和资金方面仍显不足,存在着医疗与科研“一条腿长,一条腿不够长”的问题。这些问题促使北京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实力,支撑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中明确,北京市将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根据三级医院所承担的医、教、研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和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被更多“赋权”,拥有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团队组建、绩效分配和资源支配等管理权限,支持项目负责人到企业兼职进行成果转化,重大课题负责人可自主安排团队成员专职从事研究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对持有的研究成果,可通过权属改革、专利交易、许可或作价投资入股等方式实现转化和回报增值。
在人才吸引方面,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保障进站博士后的薪酬不低于所在单位医务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
绩效评价体系直接影响医务人员的精力分配。《方案》提出,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医疗卫生机构或重点专科开展职称自主评定;在市属医院绩效评价中,将研究型医院的科技创新相关指标权重由12%增加至15%,2022年增加到20%左右,与医疗功能评价指标同等权重;并支持北京医学会、北京预防医学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对在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新京报记者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