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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娃引纠纷、个人信息遭侵犯何解?民法典首批司法解释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1 00:00: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68

,最高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夫妻双方因生娃问题引发纠纷怎么办?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丈夫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还明确了人工授精生子的法律地位。

对于人格权的司法保护,最高法此次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民事案件案由。

看点1:三种情形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婚前给付彩礼是不少地方的风俗习惯,近年来因为彩礼引起的纠纷时常发生。

在最高法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种情形为: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着社会发展,生不生孩子成为不少夫妻讨论的问题,近年来也出现了相关的法律纠纷。

记者注意到,此次最高法发布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三条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也意味着,夫妻双方因生育引发的感情破裂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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