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基会原理事长王剑受贿获刑10年半,低于市场价368万买房
(记者沙雪良)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以低于市场价368万余元买房,近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剑,终审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60万元。
12月2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21日做出的终审裁定。该裁定驳回了王剑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刑期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9年11月29日止。
38岁升正局,59岁被查
王剑生于1960年5月,曾任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党委书记、理事长,共青团中央实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正局级),中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主任等职,担任正局级职务21年。
公开简历显示,王剑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研究所助工、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5年,王剑进入团中央任职,历任青工部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4年担任团中央实业发展部副部长兼办公室主任,次年任团中央实业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1998年8月,38岁的王剑任团中央实业发展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常务副主任,被明确为正局级,2002年7月任主任。
2019年2月中旬,王剑发表署名文章《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公益事业发展》,称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中国青基会全年筹资额超过5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超过4万名,建设希望小学110所,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安排资助资金超过2.85亿元,希望工程其他项目也取得长足发展。
三个多月后的5月30日,王剑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留置。同年7月中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发布消息,王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