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陈小江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陈小江原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今年12月14日已调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巴特尔不再兼任。
1998年,陈小江任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2000年卸任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党委书记,继续担任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于2001年至2004年挂职任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8年,陈小江任水利部办公厅主任,2009年1月任水利部党组成员兼办公厅主任。
2011年,陈小江任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任职4年,于2015年调任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副部长级)。
2016年,陈小江调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1年后,2017年4月调任监察部副部长,同年10月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2018年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至此番调整。
卸任国家民委主任的巴特尔,蒙古族,1955年2月生,辽宁康平人,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他曾长期任职内蒙古,先后担任乌海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200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次年任主席。
2016年,巴特尔调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2018年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