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消息,2020年12月18日下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忠和等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经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忠和等二十三人、三被告单位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三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至四百万元。
1990年以来,王忠和及其家族人员在当地蛮横无理,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了讲狠讲霸道的恶名。
20世纪90年代初,王忠和及其家族利用初步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先后承接了多个工程项目,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
1999年,王忠和先后成立长沙市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升房产公司”)、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兴置业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王忠和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别墅出售等方式进行敛财,并在同年建设学校,涉足教育领域。
2000年8月,王忠和成立长沙同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升物业公司”),大量招聘保安和职员充当自己及家族的手下和打手,大肆敛财,经济实力进一步扩张,逐渐坐大成势。
2003年11月,因不满三湘都市报对同升湖山庄开发商欺诈销售的相关报道,王忠和指挥组织成员并煽动同升湖实验学校的教师100余人,聚众围堵冲击三湘都市报,致使该报社工作连续两日无法正常进行,迫使三湘都市报登报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