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在元旦节前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方山县县委原书记王锦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通报称,2018年6月,王锦锋因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王锦锋又3次在该县某单位食堂和县宾馆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涉及金额5400余元。2020年9月,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王锦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锦锋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20年12月,省委决定免去其县委书记职务。
山西省纪委监委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守住重要节点,着力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用车、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节日病”;着力整治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着力查处以纪念脱贫攻坚成果为名建馆办展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要强化统筹协调,通过拓宽举报渠道、收集舆情动态、部门联动协作、深入明察暗访等方式,构建衔接顺畅、协作有力的监督格局。要强化精准思维,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公开曝光,对问题频发、失职失责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
官方简历显示,王锦锋1963年8月出生,山西省离石区人。他曾任孝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5年12月任方山县县委书记。
王锦锋早期曾担任教师,后任职吕梁地区纪委,吕梁撤地设市后,曾任吕梁市纪委常委、纪检二室主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007年任吕梁市纪委调研员,2008年任吕梁市纪委正县级纪律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