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娇颖)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拟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管理办法拟明确规定,租房提取不再要求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取额到账时间由3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单位不得低于下限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等。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了诸多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也有了新的国家标准。实际上,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已采取了开通网上提取申请、取消证明资料等多项便民措施。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是从法律上对相关举措进行规范。
租房提取不再要求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在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中,公积金提取是最受关注的。此次修订稿拟规定,超出家庭工资比例不再作为租房提取的条件。
此前管理办法曾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可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但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租房已允许提取公积金。只要是无房,无需提交租房合同和发票,就能按照每个月1500元的标准提取公积金。如果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还能以实际租金提取公积金。因此,这一限制条款此次拟被删去。
新管理办法也拟取消“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的限制。
另外,此次修订也拟增加一条遗产管理人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