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强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强
据官方简历,黄强生于1961年2月,一直在广东工作,仕途历经湛江、阳江、云浮、梅州等地。黄强早期在湛江工作,历任共青团湛江市委副书记、湛江市财贸办公室主任、徐闻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湛江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3年,黄强调任阳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任阳江市委副书记,2008年调任云浮市市长,2011年出任云浮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