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辽沈晚报
近日,辽宁抚顺6岁女孩童童被母亲及母亲的男友虐待到生命垂危的新闻,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开水烫头、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钳子拔牙、吞咽烟头、拧断胳膊、喂猫粮……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笑着和镜头打招呼的6岁女孩曾受过的伤害;更难想象,这些伤害很多是孩子母亲施加的。
此事爆出后,许多好心人自发来到童童家献爱心,给受伤的童童送去温暖。
父母生育的责任链,终点绝非“生下来”
这也不是第一次有类似的消息爆出。
就在今年一月,成都一位母亲把自己年仅一岁的儿子虐待至进了ICU病房,当时孩子全身皮肤多处淤伤,昏迷状态,体重仅6.5公斤……
这些已经逾越人伦底线的虐待行为,已经或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人们心中的不平仍难以完全化解。
生而不养,甚至虐之伤之,人们震惊于世间竟有这样的母亲。
而这让人怀疑,每一起母亲虐待孩子事件都有“前情”:不是每个母亲都爱孩子。
生儿育女,从“生”到“育”,缀成的是为人父母者的责任链。链条的终点自然不是“生下来”,“养”同样很重要。
而“养”的情感支点是爱。
可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结婚、生育对不少女性来说,都是无法逃避的责任,哪怕她们没做好准备,哪怕孩子父亲未必是她们所爱的人。
而生育责任,首先来自父母之命或外部压力。在生育议题面前,她们丧失了主体感,甚至是“被动参与”。
“被动”消解了个别人对孩子倾注感情的用心。到头来,大多数母亲都爱着自己的孩子,但确有个别母亲缺少那根“爱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