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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家住徐州市贾汪区的张士松酒后驾车,在山水大道世纪桥处遇见交警查酒驾,为躲避交警查处,张士松弃车逃跑。
两名交警发现后在后面追赶,跑出100多米后,张士松落水。约四个小时后,张士松遗体被打捞上岸。
路遇交警查酒驾
弃车逃跑落水溺亡
今年还不到五十岁的张士松在徐州当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
9月15日晚8点左右,张士松在饭店与朋友一起聚餐。
“同行的朋友对我们说,当天晚上,我爸他们四个人一共开了一瓶酒,我爸喝了大约二两。随后,我爸开车送一个朋友回家。”
家属质疑交警发现落水却不施救
张士松的女儿张宁(化名)告诉记者,根据与其父同行的朋友回忆,张士松开车行至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处时,发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警大队在桥东侧处设卡查询酒驾。随后,他将朋友留在后座,下车向桥西侧奔跑。两名交警发现后,开始追赶张士松。
张宁说,事发后,家属在派出所看到的监控视频显示:监控时间21时00分39秒,张士松弃车向西奔跑,后有两名交警追随,距离张士松约2-3米。21时01分20秒,张士松落水。
张士松的小儿子告诉记者,当天母亲最先赶到现场,自己在约20分钟后(22时左右)赶到。现场有多名交警,但无论家属怎么请求,均无人搜救。
张士松的家属称,直到当天22点30分左右,也就是张士松落水后一个半小时左右,特警抵达现场疏散群众,救援方才开始。9月16日凌晨1时,张士松被发现溺亡于河中。
“中间7秒的时间,交警的手电筒全程照在我爸身上。”
9点03分34秒,交警依然用灯光照水面。
9点05分的时候,河对岸也开始出现灯光。
9点24分,东岸依旧在照,但是依旧没有任何施救措施。
9点24分02秒,消防车来了。
10点02分28秒,救护车来了,同时,救援船下水。
10点31分15秒的时候,岸上亮起了灯开始打捞。
9月16日凌晨56分,救援船开始返回。
凌晨57分,关灯了,遗体被打捞上来。
张士松的侄子牛先生回忆:“9月21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徐州市贾汪区交警大队通知我们去贾汪党校,对9月15日晚张世松因酒驾被交警追赶落入河中溺亡一事进行回复。当时,贾汪区老矿派出所出示了当天的视频监控。”牛先生看到张士松21:01左右跳河后,直到21:09,均有灯光照射。“21:16,交警开始返回。”
张士松侄子牛先生到派出所观看了监控视频
目击证人:
多名市民向警察表示
“有人落水” 但没人去救
事发后,张士松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曾薪燚、刘录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在两名律师所做的调查笔录中,一名目击证人明确表示:当天21时前后,她看到现场有多名市民向警察表示“有人落水”,落水处附近不远处也停有一辆警车,但没有警察去救。
该目击证人同时表示,当天21时20分,警察向现场群众询问是否有人看见落水,一个小伙子说自己“看到有人落水,听到有人喊救命”,便被安排做笔录,但仍无人进行救援。直到22时30分,警方的搜救才开始。
曾薪燚对记者表示,接到家属委托后,他们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整个世纪桥夜间光线明亮,周围也有居民区,站在桥东侧即能看清河两岸约500米的情况。
他认为,案发当晚的交警在借助警用强光手电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看清河中的张士松,但却并没有及时施救。
张士松的女儿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晚自己赶到现场时,比较混乱,只记得特警、消防和蓝天救援队的人员都在现场,而唯独当晚参与酒驾查处的交警她只看到了一个。
当她试图与该交警对话,了解当晚事发情况时,这名交警只是说:不知道,不知道。
张士松遗体被打捞上岸的地方。(受访者供图)
事发后第三天,张女士去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谈判”。派出所宣读了针对此事的调查结果,对于事情的经过,张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队均表示认可,但是让张女士气愤的是,涉事交警大队的一名大队长仍旧坚称:正当执法。
“人命大于天,能救上来,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张女士认为交警大队民警就是不作为,见死不救。随即,张女士及家人委托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控告现场民警和后续出警人员。
律师称
被控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
曾薪燚告诉记者,被控告人追逐致张士松落水,在应当预见张士松可能溺水有生命危险、并且在听见张士松两次呼喊“救命”的情况下,在旁观群众强烈要求施救的情况下,在张士松家属哭喊求救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最终致张士松不幸溺亡,被控告人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后续赶赴现场的部分民警、消防警察,在明知张士松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然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拖延施救,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张士松的死亡结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事发后,代理律师和家属向徐州市纪委监委、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等部门发出控告材料,要求对交警在事发当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取执法记录仪录像和当地派出所所做的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