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3时许,香港警方在元朗、屯门、沙田等地,逮捕3男1女。当天晚上,国安处警司李桂华出席案情简报会,会上李桂华警司对案件进行了说明,29日下午香港警方以《国家安全法》内“分裂国家罪”第20条、21条逮捕了3男1女,年龄介于16-21岁。目前四人自称身份为学生。李桂华表示,近日,这4人为首的团伙在社交媒体平台宣告成立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目前警方明确表示,暂时不会公布该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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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橙新闻消息,警方深夜召开记者会表示,今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采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岁至21岁,相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报道说,这是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警方第一次主动出动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今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採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岁至21岁,相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李桂华表示,调查显示,近期有团伙在网上宣布有关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这个组织有自己的纲领,包括声称要建立“香港共和国”以及要不设底线进行斗争,又称要团结“独立派”採取行动。除了纲领之外,还有宣言煽动其他人加入他们的行列。
李桂华表示,相关团体发表言论是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发生,他强调香港国安法是没有追溯期。而根据普通法的原则,只要做出一种宣示就是煽动的行为。他又表示,本次行动与其他组织无关,检获证物包括电话、电脑及文件,还在整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