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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上海火车站抢2岁女童获刑1年半 系犯罪未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3 03:55: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6

原标题:女子上海火车站抢2岁女童,系犯罪未遂,获刑一年半

2019年12月16日,被告人谯某某在铁路上海站东南出口旁边的肯德基餐厅门口,趁被害人武某某(女,2017年12月14日生)的同行监护人不备,强行将武某某抱起并欲逃离现场,后被被害人母亲与祖母当场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被告人谯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上述行为。

女子上海火车站抢2岁女童获刑1年半 系犯罪未遂

女子上海火车站抢2岁女童获刑1年半 系犯罪未遂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谯某某拐骗年仅两周岁的幼儿,使其脱离监护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谯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谯某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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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艳代表: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的难点在于,以前丢失的孩子,过去了几十年,信息量寥寥无几,案件侦办难度较大。妇女儿童被拐时间越长伤害越大,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张宝艳表示,我感觉就是说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还是要加大量刑力度,就是去年我提的(议案)。应该参照绑架罪,最低十年起刑,最高直至死刑,我也希望这个事情我们能继续推动下去。

张宝艳提醒家长,一但发现孩子脱离了视线,有可能走失或者被拐,马上要报警。时间越快越好,千万别错失黄金寻找时机,不要让孩子真的越来离家越远。假如孩子真被人贩子拐走,家长也别气馁,不放弃就希望,丢失的孩子一定会回家。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 张宝艳:不要放弃,只要是到“宝贝回家”登记,我们会协调你上警方采血入库,我们会在我们数万份资料里去分析、对比。我们去帮你分析去排查、去走访。不放弃就有希望,丢失的孩子一定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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