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乱象屡禁不止,老年人成为最大的受害人群。近日,安徽黄山一景区,一位大爷本想用手机拍照记录下鱼灯表演,不料手机里各种弹窗广告半分钟内跳转近20次,真正的退出键却藏在犄角旮旯,大爷手忙脚乱,最终无奈放弃拍照。
无独有偶,日前浙江温州海经区一老人在使用手机时,屏幕突然弹出极具诱导性的广告弹窗,老人误触界面后被默认开通免密支付和自动续费功能,被“静悄悄”划走4800余元。
相信这样的场景,很多老年人都遇到过。毋庸讳言,有些轻易弹出而又极难关闭的广告,就是针对老年人眼神不太好、手指不灵活、缺乏网络经验等特点有意设计的,甚至就是在精准围猎老年人。本该让生活更加便捷的智能手机,变成了收割老年群体的牟利工具,这不得不让人反思一个命题:该怎样呵护数字时代老年人的权益?

其实,这类连环弹窗、诱导跳转的流氓操作,并不是最近才有,也并非法律监管的模糊地带。我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互联网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划定红线:禁止关闭标志虚假难识别、关闭后反复弹窗、需要多次点击才能关闭广告等行为。只是,很多平台和广告主把这些明确规定当做了耳旁风。
它们之所以肆无忌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和实际收益不对等。有媒体报道,一些头部App的弹窗广告单日收入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未设置一键关闭广告标志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恶意弹窗、诱导点击,广告主作为第一责任人最高处罚十万元。收益“顺差”之下,这些App和广告主自然不惜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