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同学推倒受伤家长索赔学校 法院判决学校免责【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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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同学推倒受伤家长索赔学校 法院判决学校免责【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11 23:53: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0

小学生被同学推倒受伤家长索赔学校 法院判决学校免责。两名小学生在校课间玩耍时,一人不慎推倒另一人,导致对方牙齿受伤。前期治疗费用已由推人方家长支付,但后续修复费用约15100元引发了纠纷。受伤方家长将推人方监护人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

遵义法院最终判决:推人方监护人赔偿8048.56元,学校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受伤虽然先推定学校有过错,但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无需担责。本案中,学校之所以免责,是因为其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巡查安排,平时持续开展安全教育,事发时有老师正常巡逻,意外发生后立即送医、通知家长并组织协商。

法院认定,正常玩耍中的突发意外难以绝对避免,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关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提醒家长,孩子受伤应先分清直接过错方,不要一味追究学校的责任。同时,学校也应注意在制度、教育、巡查和事后处置等各个环节留下记录,以有效免责。小学生被同学推倒受伤家长索赔学校 法院判决学校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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