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派出所近期查处了一起违规养犬案件,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李女士是该小区的一名施工人员,她将一只马犬暂时养在小区内一套待售商品房中。在此期间,李女士未按规定为马犬办理养犬登记和免疫接种,也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事发当天,销售人员陪同客户前往该房源看房时,推门发现屋内环境脏乱不堪,犬只随地便溺、狂吠扰民,并对房屋造成了破坏。客户见状立即报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核查确认,该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证,其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李女士处以3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将犬只领走。
警方提醒养犬人应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主动办理养犬登记、按期完成免疫接种,并强化犬只日常管控,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