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正当防卫的反家暴行为可不批捕 司法保护受害者权益。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家暴犯罪的基本情况和治理成效,并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家暴犯罪的典型案例。自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家暴类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起诉3400余人。家暴犯罪案件的批捕率高于刑事案件批捕率近10个百分点。对犯罪情节恶劣的被告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并建议从重处罚,近五年来,有500余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从数据上看,2021年以来家暴案件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家暴犯罪1200余人,今年1至10月共起诉家暴犯罪300余人,近五年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较大。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家暴罪名结构由集中向多元变化。从常见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到不常见的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法律都能准确、充分适用,特别是随着“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实施,拒不执行裁定罪已成为打击家暴犯罪的重要罪名。家暴犯罪案件前五类罪名中,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占比从2021年的92.3%已经下降至今年的57.3%,其他罪名占比扩大,表明司法机关保护受害者权益的角度更加丰富。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后果严重的,以及因为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长期进行家庭暴力的,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或者杀害行为的,充分考虑作案动机、犯罪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特别是依法准确认定家暴犯罪案件中的正当防卫,检察机关应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手段、造成施暴人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史等综合判断,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依法敢于作出不批捕或者不起诉决定,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