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美国东部时间晚8时,随着“快速恢复制裁”机制流程走完,联合国对伊朗的多项制裁正式重启。英国、法国、德国与美国在同日发表联合声明,强调此举旨在阻止伊朗获取核武器,但同时也表示不放弃通过外交渠道继续谈判。
四国联手推动制裁全面回归,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然而,制裁能否真正遏制伊朗核计划?欧盟内部是否一致支持重启制裁?欧美此举究竟是施压手段,还是外交失败的标志?
2015年7月14日,伊朗与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及德国在欧盟高级代表的协调下,达成《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伊朗承诺限制核计划以换取国际制裁解除。安理会随后通过第2231号决议予以核可,并设定明确履约时间表。2016年10月,欧盟理事会解除对伊朗全部核相关制裁,但保留一项关键机制——若伊朗被认定严重违约,可在法、德、英三国与欧盟高级代表联合建议下,启动“快速恢复制裁”程序。
2025年8月28日,法、德、英三国正式通知安理会,认定伊朗严重违反协议承诺,触发该机制。依程序,若安理会未在30天内通过反对决议,制裁将自动恢复。尽管多国表达反对,安理会未能在9月27日截止期限内阻止这一进程。9月28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布声明,宣布立即恢复所有此前解除的制裁;29日,欧盟理事会正式公报确认,一系列核相关限制性措施重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