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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遭网暴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争议焦点再起【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22 23:54: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8

今年6月,“寻亲少年刘学州遭网暴致死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自媒体博主“真话哥”与“暖心姐姐”构成名誉侵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法院还支持了两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维权律师费共计5.7万元。然而,其中一名被告“暖心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2日上午9点半进行二审审理,此次庭审为线上开庭,未当庭宣判。

据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二审的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是否具备维护刘学州逝者名誉权的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被上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刘学州名誉权的侵害。庭审从上午9点半持续到10点半,双方均出庭参与。上诉人“暖心姐姐”提交了一组新证据,而被上诉人则当庭提交了9组证据。周兆成表示,“暖心姐姐”的理由站不住脚。

“暖心姐姐”辩称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不是亲生的,没有资格告。但周兆成指出,这是对《民法典》的误解。法律保护逝者名誉,关键在于谁真正守护他。一审中的村委会证明、多年转账记录和生活照片已经清楚地证明,是养家外祖父母陪伴刘学州成长并供他读书。

此外,“暖心姐姐”强调自己只是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并劝刘学州和父母好好相处。然而,她的评论如“你不善良”、“就会耍心机”、“早晚身败名裂”等,给心理脆弱的刘学州带来了巨大压力。这些评论在网络上传播后,导致更多人加入网暴行列,最终成为压垮刘学州的最后一根稻草。

周兆成表示,一审判决并非针对特定个体,而是为了明确底线:无论是大V还是小博主,骂未成年人、侵犯其权益都必须承担责任。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经济赔偿,而是为了给刘学州讨回公道,同时也是为了给所有孩子筑起一道“网络防护墙”。网络上的言论同样需要负责任,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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