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称被执行人王灏未履行金额24664000元及利息。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的,将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
8月19日,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确认,该被执行人是原中国国奥足球队队员、青岛海牛足球队前主力门将王灏。据市北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第33期悬赏公告,被执行人王灏未履行金额为本金24664000元及利息。悬赏事由为,该法院2022年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工作人员表示,王灏和俱乐部已经没有关系,俱乐部也不清楚王灏被悬赏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王灏曾先后入选国青队和国奥队,并在1995年参加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足球预选赛。此后他一度担任海牛队首发门将,直至1998赛季结束转投沈阳海狮队。退役后,王灏曾以青岛老海牛队成员身份,参加第九届、第十届中国传承足球明星联赛。
根据相关判决书,乔某与王灏是多年好友,乔某经常出借资金给王灏用于商业周转。至2022年8月,王灏仍欠乔某本金24664000元、利息7934693元、违约金36838338元,共计69437031元。2022年1月,乔某将债权转让给王某某,王某某随后对王灏及其名下两家公司提起诉讼。2022年8月26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王灏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664000元,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44773031.43元,共计69437031.43元,并支付原告律师费500000元。此外,王灏名下的青岛某置业公司需就王灏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总额以32318285.74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