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解决少数医疗机构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门诊名称误导患者的问题。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在命名门诊时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确保名称与诊疗科目相匹配,避免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或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医疗机构需全面梳理本机构门诊设置与命名情况,对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
此前一些地方已开始专项整治门诊随意取名现象。例如,贵州省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通知》专门针对民营医院门诊命名提出要求,禁止通过“国际医疗中心”“皇家妇产医院”等名称进行包装。这类命名方式虽然看似提升档次,但模糊了医疗服务范围和水平,存在夸大宣传,使患者难以判断机构的真实资质。
从全国范围来看,门诊命名乱象更为复杂。部分机构利用谐音制造噱头,如将“泌尿”改为“秘尿”,暗示治疗隐私疾病;“面部红血丝门诊”等名称虽通俗接地气,却不准确,容易让人误解。有些名称通过形容词叠加或使用“神奇”“速效”等词汇夸大疗效;更有甚者直接套用知名医院名称,如“协和同康”“华山医疗”等山寨名称,让患者误以为这些门诊与权威医疗机构有关联。这些奇葩名称以创新为名,实际上制造了“信息迷雾”,让患者感到困惑。
门诊作为医疗服务的前沿窗口,其名称应承担信息传递的基本功能。一个规范的名称既能清晰展示诊疗科目,也能准确反映服务特色。反之,若名称与实际服务脱节,轻则导致患者挂错号、走错科,重则可能延误病情治疗。特别是对于老年患者等特殊群体而言,复杂或误导性的名称无异于人为设置就医障碍。因此,规范门诊名称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