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有人利用这种便捷手段进行欺诈。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案例提醒商家注意扫码不付款的购物骗局。
蔡某走进小苏的店铺,要求购买两条香烟。他向忙碌的小苏展示了手机付款界面,随后带着香烟离开。由于店内客人较多,小苏没有仔细核对收款信息。半小时后,小苏发现没有收到账款,查看支付宝和微信收款记录均未找到相关记录。通过监控录像确认,蔡某确实扫描了付款码但并未实际付款。意识到被骗后,小苏报警。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恩施的小常身上。蔡某在小常的店铺内拿了两条香烟,谎称没带手机,提出将身份证抵押在店内,回家取手机再来付款。为了促成交易,小常同意让蔡某带走香烟。然而,蔡某一直未返回付款,小常最终意识到自己也被骗了。
调查发现,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蔡某多次以购买香烟为名,通过扫码不付款等方式逃避支付并骗取香烟。他在恩施市、宣恩县、建始县等地共骗取香烟二十条,总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3月17日,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网络信号不好、转账延迟等借口常被不法分子用来逃避支付。商家应有“钱款当面点清”的观念,开启“收款到账语音提醒”功能,并及时查看收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