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湖南钟先生表示,株洲市公安局干部易某某驾车肇事导致他两岁的儿子死亡,妻子受伤住院。事发时,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在小区门口准备回家做晚饭。当时是工作日的下午五点,尚未到下班时间。他们经过一个正在施工但未设置明显警示牌的路段时发生了事故。目前,钟先生的妻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并将于27日进行手术。孩子的遗体则存放在殡仪馆。
据钟先生所述,肇事者易某某为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事故发生后,易某某暂时垫付了妻子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此外,易某某的驾驶证已过期,车辆存在违法行为且逾期未检验。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易某某和施工方负同等责任,钟先生的妻儿负次要责任。
天元区交警大队初步调查发现,易某某是在买家具返程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经对易某某的驾驶证逾期和车辆未检验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株洲市公安局已介入处理此事,并要求易某某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