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友发视频称,自己两年前的一张哭泣自拍照片被黄色网站和不良广告多次非法盗用。最近网络上热度较高的“高潮针”话题也使用了这张图片。尽管她在网络平台上多次投诉,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两年来她不堪其扰。然而,一些网友却发表诸如“你没事发什么照片?这不赖你自己么”“谁叫你乱发情绪照的”等评论。受害者梁女士表示,这种不同情反而抨击她的行为让她深感无助和不解。
梁女士透露,这张自拍图片源自2023年,当时她在看小说时深受感动,临时起意自拍了一张哭泣的照片,并发布在了视频平台上。没想到这张照片被盗用到了各种黄色网站和不良广告中。显然,梁女士是一名受害者。不良网站和商家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还将照片与不良内容关联,涉嫌侵害她的名誉权。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批评的是那些违法违规者,而不是指责受害者。
“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是“你要是不怎么样,就不会怎么样”,表面上看似有一定道理,但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只要自己没有违法违规,就不应承担负面后果。该指责和批评的永远是那些施害者。“受害者有罪论”是在颠倒黑白,为施害者洗白和脱罪。
一些人总是喜欢拿着放大镜去审视受害人,认为受害者一定做了错事才导致了现在的结果。就此事而言,发自己的情绪照上网只是分享心理感受,并无不当之处。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侵权的网站和不良商家不用梁女士的照片也会用其他人的。他们才是违法违规者,应该受到法规处理和道德谴责。
“受害者有罪论”常被称为无耻的理论,例如“你被骚扰是因为穿着暴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强调他人施害事出有因,受害者应当承担加害后果。这一理论的本质是一些人站在施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个视角本身就是病态的。遗憾的是,“受害者有罪论”在民间还有一定的市场。相关言论应当停止,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