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安徽蚌埠的张女士反映,她在五岁时遭遇车祸导致左眼失明和左耳失聪。最近她想申请残疾人证,以便能在招收残疾人的工厂找到工作,但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情况不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标准。
怀远县残疾人联合会解释说,根据《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如果仅有一只眼睛失明或低视力而另一只眼睛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耳朵的情况也类似,因此无法为张女士办理残疾证。
张女士目前因家暴问题正在起诉离婚,处于分居状态且没有收入来源,需要独自抚养孩子。她的父亲、哥哥和妹妹因为身体疾病无法外出工作,一家人只能依靠种地和养羊维持生计。母亲在大棚帮工,每天能挣一百元工资,张女士则通过做手工活来补贴家用。她希望能够拿到残疾证,进入工厂工作以照顾家庭。
类似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2023年5月,贵州一名右眼失明的女子发文维权,称自己去办理残疾证时被告知不符合标准,因为她另一边的眼睛还能看到。她表示,由于右眼看不见,很难找到工作,甚至在街上也会受到歧视。她呼吁能够给予一些特殊对待,让她们看到希望。舆论发酵后,贵州省残联回应已派人核实情况,并将对视力残疾进行重新评定,同时调查当事人在工作中是否遭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