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交所公布了对恒大地产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根据决定,恒大地产集团在未来三年内将无法提交债券发行或挂牌转让的申请。该处分同时涉及多位高管:恒大地产集团前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前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被公开认定终身禁任任何债券发行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职位。此外,中国恒大集团前财务总监潘大荣与恒大地产集团前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则面临十年内同类职务的任职限制。在此期间,这些人员不仅不能在原公司担任相关管理职务,也无法在其他债券发行企业中任职。
同时,恒大地产集团收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了公司本身,包括许家印、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赵长龙以及夏海钧、潘大荣在内的多位前任或现任高管也受到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