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张胜坡)近日,河北邯郸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遇害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受害人是一名男孩,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该男孩被同学约出去玩之后遇害,嫌疑人是三名学生,其中一人还是其同桌。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据悉,三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霸凌现象、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该如何判决的热议。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表示,在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三名嫌疑人的准确年龄尚无法确定,即使三个嫌疑人未满14周岁,最高检应该也会核准追究刑责。但追究刑责不等于就要判死刑,因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且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从目前来看,三名嫌疑人最重也只会被判无期徒刑。
在彭新林看来,大家更应该关注这个悲剧背后的一些社会治理问题,比如校园霸凌现象的综合治理,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受害人遇害当天手机钱被转空
“我的孩子3月10号下午3点多还活蹦乱跳,在电车坐着的是我家孩子,骑电动车和旁边站着的就是杀人犯!下午4点10分手机钱被转空,电话还关机,被活活打死,面目全非,掩埋尸体。”3月13日下午,受害者的父亲王先生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文称,并随文附上了儿子当天遇害前与嫌疑人在一起的监控画面。
3月14日,央广网记者与王先生确认该朋友圈确为其所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先生表示,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儿子告诉奶奶有同学约他出去玩,经奶奶允许后出门。下午两点左右还曾接听爷爷的电话。但是,下午5点时,儿子的手机已是关机状态。随后家里开始紧急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