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领证两年,我和他一直异地生活,现在要离婚。当初的12.8万彩礼,我父母不想退。一开始爸妈说退6万,后面又说不退。我能不能起诉我父母?”社交平台上,一名女性在留言区咨询夏思琴。
夏思琴是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过不少彩礼诉讼纠纷。与这位咨询者类似的遭遇,夏思琴在法庭上也遇到过,“有些女生态度是比较主动的,愿意把彩礼返还给男方,反而是她们父母不愿意”。
“我接触的案子中,绝大多数家庭,彩礼是掌握在女方父母手里的。大部分女方家里有弟弟,父母很在意这笔彩礼”,夏思琴经手的一个彩礼纠纷案,在法庭调解阶段,女生当场跟父母打电话,跟他们商量在某个时间点内,将彩礼转账到自己账户,以备返还之需,“女生要确认拿到这笔钱的日期,双方才好继续调解下去”。
夏思琴经手的彩礼纠纷诉讼,委托人一般都是男方。他们打算讨回的彩礼,额度从数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大部分男女在相亲阶段就谈妥了彩礼数额,18.8万是夏思琴听到最多的数字,她接触的案子中,最高彩礼额度是40万。
额度较高的彩礼,“大部分男方家庭是东拼西凑来的,像40万彩礼,当中有10万是男方借来的”。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自2024年2月1日起实行。
《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如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后“闪离”等情形的彩礼纠纷处理,进行了规范。
《规定》的亮点之一,是将男女方的父母纳入诉讼主体。如果彩礼掌握在女方父母手中,给付彩礼的一方就可以将彩礼的实际使用人——女方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返还。
“他们对婚姻,没有太多的感情诉求”
夏思琴接触到的彩礼纠纷,当事人的受教育程度相对低一些,男女双方基本上都来自农村家庭,通过相亲认识。
“因彩礼闹崩,或者因其他原因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回过头来讨要彩礼的案子,各自占了一半。”
夏思琴的委托人中,有些跟女方还未结婚,有些跟女方经历了短暂的婚姻。这些感情关系的共同特点,就是从相识到结婚的速度非常快,“基本上都是相过亲之后,一年内完成订婚、过彩礼、结婚整个流程,有些甚至已经怀孕了”。那个付了40万彩礼的当事人,和女方认识3个月便结婚了。
根据夏思琴接触的情况,男女双方在认识之前,男方一般都在深圳打工,女方大多在老家生活,两人通过相亲确定关系。婚前,双方大部分时间处于异地状态,相处机会很少,感情基础很不牢固。
因结婚,或者因女方怀孕,两人搬到一起生活,简单相处后,就发现矛盾越来越多,最终闹到感情破裂。
夏思琴在与委托人沟通时发现,这些男性对婚姻的诉求很“简单”——“结婚生子,完成对父母的交代”,他们接受了父母的意志——选择一个老家的结婚对象,最好女方父母健在,将来能帮他们带孩子。“
感觉他们对伴侣,没有太多的感情诉求”。
“很多人在选定对象前,已经相亲很多次了,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在相亲过程中已经很麻木了,最后选择的对象,可能就是他相过的人当中,各方面最满意的,或者长得最好看的,总之,是让他们最愿意掏彩礼的”。
夏思琴还接触过一类彩礼纠纷,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礼,两人还未领证结婚,感情破裂了,但此时女方已经怀孕了,“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夏思琴接待的此类当事人中,年纪最小的女孩是00后。
“接待怀孕的女孩,还有她们的父母时,有时候他们的态度让我很意外,女孩讲自己的经历,我怀孕了,我流产了,就好像在描述别人的事情。父母在一旁听着,脸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触动,就说我孩子都为你(男方)堕胎了,你还要(彩礼)钱。”
“我觉得太草率了,有一种把生育能力,当成可交换资源的感觉”。
“怀孕了,彩礼是不是不用退”等类似的问题,夏思琴遇到过几次,“这在法律上很难主张,你是成年人,你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不是说怀孕就可以免责,不用还彩礼了。我们只能主张,由此产生的妊娠终止的费用,营养费用,可以从彩礼当中扣除”。
“感觉他们的亲密关系教育,性教育,是非常匮乏的”,夏思琴说。
白领的一种婚恋观:“用钱来证明爱”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亚娟律师团队的韦莉芳律师,也接触过不少涉及到彩礼的纠纷。不过,因业务方向的差异,韦莉芳观察到的彩礼纠纷群像,与夏思琴又不一样。
“我们团队接手的彩礼纠纷诉讼,额度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都有,这里面多数包含了房子。
我们团队几年前接过一个千万彩礼的案子,男方直接把钱转账到女方账户里。千万级别的彩礼,应该算是比较少见的案例。”
韦莉芳所在团队接触的案子中,更常见的情况是双方离婚或者分手涉及到析产时,彩礼作为一个附属问题出现,双方的核心问题还是围绕在房产上。
“婚前,男方要买房,或者男方已经买了房的,女方要求加名,这个是主要矛盾和症结。
因为现在房价摆在那里,虽然不是彩礼,但也相当于结婚的一个条件,这个价码其实比彩礼更高一些”。
“像彩礼,如果只是几万块的话,在诉讼里面也就是提一提”。
在韦莉芳的观察中,她接触的此类纠纷当事人,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不管是彩礼,还是婚前大额财产分配产生的纠纷,我感觉女方来自父母和传统环境的约束不大,主要是女方自己的意愿,希望男方在经济上给予一定支持”。
韦莉芳判断,这部分女性当事人,自身经济能力也不错,会更实际地考虑在深圳定居的问题,少部分不排除受身边亲友的影响。一位男性委托人在陈述案件情况时,提到女方曾跟他说过““我姐妹、我闺蜜结婚时,她对象怎么怎么样”,“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她身边的朋友,男方在婚前,给女方一定的彩礼或者金钱支持,是很正常的现象,有点你给我多少钱证明你的爱的意思”。
在韦莉芳接触的委托人中,婚前涉及到高额支出的纠纷,男方的经济实力都很出众。“来找我们的时候,多数会抱怨女方图他钱,这是放在桌面上的分手理由”,韦莉芳所在团队遇到过一个涉及数百万彩礼的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