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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在微信群里“讨薪”成被告,法院:未侵权(热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1 02:0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8

被拖欠工资后,劳动者在公司微信群里发布了“门店欠薪引发多起劳动纠纷,现已经闭店”的信息,并且还在群内发了红包吸引群友围观。结果讨薪不成,反被公司法人告上了法庭。密云法院11月19日发布消息,法院驳回了公司法人的全部诉求。

劳动者王东是一家公司门店的员工,工作期间因为薪资支付标准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与公司法人李南产生争议,因此离职。但离职时有部分工资尚未支付。王东多次联系公司,要求支付未结清的工资,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一气之下,讨薪心切的王东在有200余名人员的工作微信群里发布了门店欠薪引发劳动纠纷的消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所发的信息,他还专门在群里发了红包。

在看到王东发布的内容后,公司法人李南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王东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王东登报公开道歉,恢复自己的名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公司的确因工资问题,引发了几起劳务纠纷,且在王东发布相关信息前,该公司已经遣散了所有员工,提交了线上注销申请,并完成了税务注销。因此王东关于闭店的表述符合事实,也并没有使用诽谤、侮辱性言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同时,李南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王东的行为导致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以及其他客观损害后果,仅凭个人的主观感受不足以认定王东的行为产生了贬损自己名誉的结果。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南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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