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遇害案一审:被告人患精神疾病 这可不是你杀人犯罪的理由!《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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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遇害案一审:被告人患精神疾病 这可不是你杀人犯罪的理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4 16:08:25  浏览次数:27
 【#副教授遇害案一审:被告人患精神疾病#】7月13日,杀害副教授590天后,40岁的王某某站在了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起诉书确认,经鉴定,王某某作案时处于偏执型分裂症(发病期),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起诉书显示,2021年11月30日,王某某持木棍杀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斌(化名)。武汉市检察院认为,王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量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披露,被告人王某某在该小区13栋旁的配电房附近的绿化带逗留,当听到被害人刘斌使用遥控器打开自己的轿车车门的声音时,被告人王某某即手持木棍袭击被害人刘斌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庭审时,王某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当时是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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