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性侵13岁女孩获刑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最新】_生活焦点_行业资讯_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生活焦点 » 正文

教师性侵13岁女孩获刑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最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7 01:31: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67

5月26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周某身为教师,犯猥亵儿童、强奸、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师性侵13岁女孩获刑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

被告人周某系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在小赵年满14周岁后,周某还与小赵频繁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小赵不满14周岁时,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周某身为对小赵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在小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与小赵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周某多次实施三种犯罪行为,均属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中,被告人周某作为学校教师,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学生,法院对其定罪判刑的同时,依法判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如此判决,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也能够方便用人单位更好落实入职查询义务,还能够向全社会宣示,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发挥从业禁止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为未成年人保护增加“隔离带”和“防火墙”。

 

  以上就是【教师性侵13岁女孩获刑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最新】】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750889.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