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据陕广电报“后浪视频”援引“沸点视频”报道,4月22日,一旅行博主发视频称在羊卓雍错观景台的餐馆就餐,78元酸菜鱼结账时变78元一斤,拍视频被店主威胁。
博主晒出菜单显示点了三个菜,其中土豆丝28元,西红柿蛋汤28元,酸菜鱼标价78元,结账是368元。
他去问店家才被告知78元是一斤的价格,这个鱼是3.7斤,要288元。博主称店家没有提前说鱼是按斤算,也没有提前告知鱼的重量,自己拍视频还被威胁:“不要网上发,发上去我找到你,我弄死你。”78元酸菜鱼结账变288!
听到这里,博主有些不理解,既然是按斤收费,那应该事先告知。结果老板却回复:“在藏区吃鱼,藏族是不能看鱼的”
好家伙,要不是看到当地网友的否认,我还真就相信了老板的话,按照他的说法,在点餐时是不能看到鱼的,也不知道鱼的斤数,上菜后才能知道。这个道理似乎走到哪里都是行不通的。
而且这位旅游博主在拍视频理论时,被老板各种威胁,不但不让他拍摄,还表示如果让他看到视频被传到网上,一定会找到这位博主。显然这已经不是商量的语气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78元酸菜鱼结账变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