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个人负担仍较重,给予救助!【最新】《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个人负担仍较重,给予救助!【最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31 00:22: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36

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个人负担仍较重,给予救助!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30日消息,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新冠医保报销政策将调整!

自2023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助力群众平稳度过了感染高峰期,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4月1日后相关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各级医保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要及时进行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

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个人负担仍较重,给予救助!

二、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价格水平实施分类管理。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以上就是【官方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个人负担仍较重,给予救助!【最新】】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738665.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