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S索讨750万元新台币生活费,汪小菲败诉!张兰:汪小菲不需要靠我的钱
3月27日综合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多家台媒消息称,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向前夫汪小菲索讨750万元(新台币,下同)生活费一案一审结果出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7日)判决汪小菲败诉,可上诉。
报道称,判决理由尚未公布。
报道称,与汪小菲离婚后,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调解笔录约定给付生活费,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但汪小菲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中的给付义务,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请求法院在诉讼确定之前,暂时停止执行他的财产。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汪小菲已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且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准汪小菲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后停止执行。
另外,债务人异议之诉,法院历经多次开庭,皆采不公开审理,双方也没有在法庭现身,汪小菲委托律师吕月瑛、大S则由律师谢淮轩出庭。
汪小菲、大S离婚后,
近10亿资产如何分配?2021年11月22日,大S与汪小菲的11年婚姻以离婚划上句号。当天上午,大S通过律师发声明官宣离婚。
离婚声明中提到,汪小菲、大S和平离婚,经过协商后从夫妻变回朋友,大S和汪小菲婚后育有一双儿女,由二人共同抚养。声明中,并没有就名下财产问题作出回应。
图片来源:律师声明
一个是顶着“京城四少”头衔的话题人物,一个是凭借《流星花园》家喻户晓的明星,凭借着名气与资源,汪小菲和大S在商场、娱乐圈均布局了资本版图,巨额资产如何分配,成了大家的关注焦点。
台湾地区媒体报道称,双方针对大S名下价值6亿余元的豪宅,及汪小菲“S hotel”3.5亿元资产等财产分配进行了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已有共识。据悉,两人离婚之后,汪小菲当年以大S名字成立的“S Hotel”饭店将改名为“菲行商旅”,与大S正式切割。
豪宅以及“S hotel”资产,仅仅是汪小菲和大S资产版图中的一部分。这么多年,凭借资源圈,汪小菲和大S的商业版图远比想象中大得多。
出生于1981年的汪小菲,作为俏江南集团创始人张兰的独子,其身家资产大多数都继承于其母亲。
22岁,汪小菲所接任的第一份工作,便是担任俏江南餐饮集团的执行董事,负责集团的海外推广、设计及时尚创意。同时,汪少菲兴建了以他母亲名字命名的北京顶级商务人士的高档奢华会所“兰”会所和概念品牌餐厅“subu”。2011年,30岁的汪小菲正式接任俏江南集团CEO的职务,同时还兼任自己创办的和麟置地董事长。
不过,为了让俏江南上市,张兰在2008年与鼎晖资本签订一份“对赌协议”,鼎晖资本以2亿元投资“交换”张兰手中10.526%的股份,但最终对赌失败。2012年,张兰以4亿元“赎回”俏江南。
值得注意的是,启信宝显示,在投资的各个公司中,大S和汪小菲在商业上并未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