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国有资产超2.6亿!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被判5年罚4亿元【快讯】《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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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国有资产超2.6亿!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被判5年罚4亿元【快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25 12:0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08

原标题:获刑5年、罚款4亿!剑南春董事长判了,隐匿国有资产超2.6亿!其子已主持工作

作为川酒“六朵金花”之一,剑南春一直活跃在白酒行业的浪潮之中,但该公司却长期受制于乔家的官司影响,未能在资本市场有所迈进。

历时多年之后,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一审判决出炉,乔天明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

如今,乔天明案件一审判决已出,但依然有众多问题摆在剑南春面前,剑南春资产该如何追缴及再分配?公司未来管理经营权将交给谁?上市之路是否还有可能?

隐匿国有资产2.64亿元

此前,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曾起诉指控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犯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2018年9月12日至14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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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法庭对指控被告人乔天明行贿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相互质证,对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乔天明作了最后陈述。

资料显示,乔天明出生于1949年,1982年进入剑南春酒厂,历任剑南春酒厂副厂长、总经理等职务,并于2000年担任剑南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至今。

经过数年等待之后,2023年3月24日晚间,乐山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乐山中院当天下午一审公开宣判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对被告人乔天明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私分的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予以追缴,返还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

经审理查明:2001年1月4日,被告人乔天明经绵竹市人民政府任命为剑南春董事长。2003年剑南春改制,乔天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期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8万元。改制期间,被告人乔天明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财务资料等方式隐匿国有资产2.64亿元归改制后的剑南春所有。

乐山市中院认为,被告人乔天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国有公司剑南春违反国家规定,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国有资产转为改制后的剑南春所有,乔天明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

鉴于乔天明犯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股权改制爆“退股门”

1958年绵竹酒厂正式投产高档白酒,遂将酒名更改为“剑南春”,这一名字源自唐代御酒“剑南烧春”,1985年四川绵竹酒厂更名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在1979年第三届、1984年第四届、1989年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剑南春均获得国家名酒称号。

进入21世纪后的第一个十年,剑南春不但冲进了中国白酒的第一阵营,还与茅台、五粮液形成了“茅五剑”三足鼎立的局面,知名度在全国彻底传开。2012年,剑南春迎来高光时刻,以6.08亿力压茅台、五粮液,成为当年央视广告的“标王”,大有“坐三望一”之态势。

时间回溯到2003年,当年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川委发【2002】2号”《关于加快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建立现代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剑南春集团进行了“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实施战略性改组”的改制方案。

随后,绵竹市委常委会经研究,同意采取“由剑南春集团现有领导层作为经营团队融资控股、职工持股并引入战略投资伙伴”的方式进行产权改革。2004年该方案正式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批复。最终,剑南春集团国有净资产为9.29亿元(不包含商标等无形资产),并以这一价格为转让价。

2012年,剑南春集团出现股权纷争,爆发著名的“退股门”事件。当年8月,剑南春集团颁布的新改革方案而引爆:公司要求2003年改制后持股员工将《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信托持股》,更换为《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信托持股收益份额证明书》。

一石激起千层浪,职工持股转为委托投资理财,该方案立即引发了剑南春职工的强烈不满,股东身份似乎被取消。而后,时任德阳市长陈新有谈及“剑南春股权改革争议”问题时表示,“政府还是按照充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个角度来做工作。”

最终在相关政府的介入下,剑南春集团决定,2013年7月2日起,按照14.96元(税前)/1元出资额(1元/股)的对价,回购了绝大部分职工股的股权。

乔天明父子合计持股近32%

乔天明及其子乔愚已先后进入,共同把持着剑南春集团大权。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从剑南春的具体股权来看,由乔天明等高管筹建的四川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投资)持股74.1439%;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福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鸿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9.948%、6.2175%、6.2175%;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持股3.4731%。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同盛投资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乔天明认缴出资额为3280万元,所占持股比例41%。

时间推移至2008年,一家名为“成都鸿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美投资)悄然进入剑南春集团股东列表。有媒体曾报道,早在2005年,同盛投资就已将其持有的5.38%剑南春集团股份转让给了鸿美投资,且有剑南春职工表示,此次转让并未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进一步来看,鸿美投资法定代表人为曾勇,注册资本仅200万元,而成都甲乙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乙木投资)认缴金额为60万元。按图索骥,甲乙木投资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同样为200万元,其股东为乔愚和周玉琼,两者分别出资120万元及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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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本地媒体曾报道,乔愚正是乔天明之子,2011年出任剑南春集团总经理助理,由此逐渐走向前台。2015年10月份,在南京召开的秋季糖酒会上,乔愚以剑南春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的身份高调登场,并提出从2016年到2020年的五年期间,剑南春销售规模将达到100亿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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