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砍伐自家树木为何被判刑?|新京报快评
▲资料图,图文无关。新京报资料图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广西宾阳县法院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男子卢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雇人砍伐自家种植的11.7亩的林木,蓄积量为75.4立方米,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造成涉案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3万余元。最终,卢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3万余元,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并公开道歉。
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因此构成犯罪被判了刑,在一些人看来有些不可思议,认为这一惩戒措施过于苛刻。但实际上,这只是依法追责。也就是说,依据法律规定,即便是自己种植的林木,同样不可以随意砍伐,而是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按规定采伐。
我国《森林法》明确,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我国《刑法》也明确,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哪怕是砍伐自己种植的树木,只要是未经许可而滥伐的,都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