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在浙江杭州,一保姆因粗心大意将女童遗留在电梯轿厢内,随后女童独自随电梯升到8楼后,边哭边走出电梯找人,从楼道的窗户处坠楼身亡。
事发第二天,孩子的母亲赵女士报案称保姆吴女士过失致2岁的女儿死亡。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认为此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进行立案侦查。“先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后续将继续追究保姆和物业的民事责任。”
渉事保姆吴女士称,自己不是故意伤害孩子,这几天她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她会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意外发生在6月14日晚。当时,女童父亲陈先生在3楼的家里,还不满两岁的女儿则由保姆带着,从隔壁单元15楼的外婆家准备回家。
当天20时许,陈先生接到了保姆的电话,说女儿找不到了。
陈先生挂了电话,马上赶到隔壁单元找孩子。听保姆说孩子自己可能到过这个单元的8楼,陈先生就跑到8楼去找。没有找到,陈先生再次询问保姆孩子可能在哪里,保姆又说在1楼。
前后说法不一,陈先生不再信任保姆,他开始在整栋楼两个单元一层一层地找。
陈先生一户户地敲门询问。其中一户的老人告诉他,确实听到小孩子哭得很大声,还说“刚才有个女的也上来找了”。
此时,陈先生有不祥的预感,便跑到一楼的草丛里找孩子。
草丛里没有,陈先生看到了二楼楼道窗户处往外伸出的窗台。他赶忙到二楼平台,将窗户推开,发现孩子躺在平台上。
此时,离坠楼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孩子已不幸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