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4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咨询组综合评估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2月18日15时起,将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小区18、19幢,张家港市杨舍镇君临新城6号楼,吴江区江陵街道城南花苑2167幢,吴中区郭巷街道建发独墅湾82幢,相城区万宇名都花园5幢,姑苏区胥江路361号(东方苑)1幢,苏州工业园区南山·丽舍40幢,苏州工业园区阳浦路150号1幢,苏州工业园区文华公寓4号楼等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