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教委拟规定: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今天(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备案范围,严格备案条件。其中明确提出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拟一律停止运行。
《征求意见稿》在教育移动应用界定中明确,不是针对教育系统开发且主要用户不是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和社会职业考试类以及非面向教育系统应用的通用工具类等不属于备案范围。
同时将教育移动应用分为学科培训类(中小学学科)和非学科培训类(非中小学学科)两种类型。
1.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中含有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并通过教育移动应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提供以上学科培训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
2.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中不含有以上学科培训内容,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含高中)提供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和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家校沟通等服务,以及面向非中小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内容的统称为“非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
拟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
属于以上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指应用的主管者或开发者)应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及时在教育部备案管理平台(app.eduyun.cn)进行提供者备案,并落实备案要求;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作为教育移动应用的使用者,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并及时进行使用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